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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汉江师范学院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30 点击数量:0

一、申报对象

2024级专科、专升本毕业生,2023级已办理降级的专科、专升本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修完人才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且成绩合格;

2.无欠缴学费,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

3.完成学信网毕业照片采集,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

三、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登记表2份。

(1)毕业生在平台提交《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2)校外教学点从平台初审并导出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该表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2.5月20日前未在“青葱云”小程序采集毕业照片的,提供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后面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并同时提交与纸质照片同版的电子照片(尺寸640*480,不能用纸质照片扫描)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电子相片标准详见附件2。

4.因个人原因自愿降级的学生需提交:

(1)个人申请书(见附件3);

(2)降级申请表(见附件3);

(3)校外教学点提交《申请降级学生汇总表》(见附件5)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不予办理降级。截止日期:2026年5月30日。

5.校外教学点提交带有公章的《预计毕业生名册》原件及扫描件,标注“申报毕业”、“申请降级”或“申请退学”等信息。截止日期:2026年5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点严格排查本批次学生信息采集情况

(1)毕业生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民族等关键信息如需修改,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教学点收取后统一交到学校。学信网信息修改需履行相关程序,因逾期提交影响毕业的,责任由学生自负。校外教学点须在2026年5月17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见附件4)。

(2)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通知学生按要求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因学生未及时接到通知导致采集时间延误而引起纠纷的,由教学点承担所有责任并做好解释工作。学生收到通知后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采集图像而造成未能进行毕业证书注册,影响办理和发放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毕业生申报材料由校外教学点统一收齐后再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材料需按《毕业材料核对表》(此前已发至各校外教学点)的顺序排列。截止日期:2026年6月5日。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65715049@qq.com

联系人:陈老师,办公电话:0719-8846020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启明楼409室

六、证书领取及发放方式

请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7月1日以后的证书领取通知,证书发放实行登记制度。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1.毕业生登记表填写

2.证件照拍摄标准

3.降级申请材料

4.变更信息申请材料

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降级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