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招生考试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本报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请已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且选择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4217)的考生,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网上确认。
网 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扫码登录:

一、网上信息确认面向对象及范围
1.十堰地区报考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往届考生;
2.十堰地区湖北医药学院(含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含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汉江师范学院以外其他高校本科应届生。
已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予确认。
本报考点官网:http://zsks.shiyan.gov.cn/
咨询电话:0719-8668767,0719-8666511,0719-8102917
二、网上确认时间(以下为北京时间)
1.考生上传材料时间:首次上传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7:00,逾期不能上传。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7:00,逾期不能上传补充材料。
2.报考点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11月1日-11月5日(每天9:00-17:00)。
特别提醒:请考生尽早登录网上确认系统上传相关材料,以免材料审核不通过没有上传补充材料的时间。审核结果通过确认系统反馈,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状态,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考生提交审核材料后24小时内系统会显示审核结果,遇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将适当延时。
三、网上确认流程

四、网上确认审核结果说明
1.“待审核”:尚未审核,考生须耐心等待。
2.“待补充材料”:提交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根据提示修改相关材料,并再次登录研招网查看审核结论。
3.“审核通过”: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后即可得知具体考点,考点一般设置在十堰市主城区普通高中。
五、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标准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材料标准
1.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要求如下图: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录取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要求如下图: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注意事项:
本人证件照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2)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3)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4)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5)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泡、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6)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网上确认资格审核、参加考试、复试录取、注册入学和毕业手续等。
(二)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提交材料标准
1.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

3.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注明考生个人身份信息、就读时间及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
4.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科或者专科就读期间或者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三)其他材料
1.往届毕业生(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毕业满2年及本科结业等本科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未毕业在籍自考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考生等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选择不在户口所在地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报考点所在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或报考点所在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正式卡片式证件或有效电子证件均可,不能是办理居住证的凭条或者记录)正反两面。工作单位在武汉市提供湖北省直社保凭证可以在武汉报名;在其他市州工作但缴纳省直社保的,同时提供省直社保和工作地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以在工作所在地市州报考。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军官证和驻地部队出具在当地服役的证明在驻地市州报考。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入伍时间在大学入学时间之前的,考生还需提供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大学专科(含入学前保留学籍、在读期间和毕业后)入伍,之后取得本科学历并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还需提供专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在校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选择就读培养单位所在地报考,也须上传所就读培养单位的学生证或者培养单位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4.在校研究生报考还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0月29日